在进行离婚程序时,关于共同财产的处置方法如下所述:
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处理这些共同财产;
倘若未能达成共识,则需由当地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遵循儿童保护、妇女权益保障及无过失方利益不受侵犯的原则,作出合理公正的判决。
对于婚姻关系中,由于一方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或协助对方取得事业成就等方面付出了过多的心血与努力,那么在离婚时分,该方可有权利向另一方提出相应的补偿要求,而另一方亦应予以充分配合并满足此项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