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犯罪的主体范围广泛,可概括为一般主体;
其次,在主观层面上,涉案人员需具备故意的心态才可以构成本罪;
再次,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国家对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严格管控制度;
最后,本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形式便是进行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