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犯有极其严重罪行之恶徒。
然而,年龄未满18岁者或于审讯期间身怀六甲的女性,都不适宜判处死刑。
另外,即使在审判阶段已经年满75周岁之人也同样不能被处以死刑,但是若其采取了极度残暴且致人不得不死的手段,那么这显然超出了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