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无疑非法,乃是对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
顾客有权自由地挑选商品或服务,这种“
最低消费”的规定不仅违反了消费者的这一基本权利,同时也剥夺了他们进行公平交易所应享有的决定权,实质上更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所设定的价格的一种
违法行为,应被视为一种明文判定的
非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