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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状况里双方都可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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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3 · 2016人看过
导读:在情势变更情形下,并非合同双方当然都可直接解除合同。依据《民法典》,合同基础条件发生订立时无法预见、非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时,受不利影响方可先与对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一般只有受不利影响方有权依程序主张,经判定处理,而非双方随意解除。
情势变更状况里双方都可解除吗

一、情势变更状况里双方都可解除吗

在情势变更情形下,并非双方当然都可直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一般是受不利影响方才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而非双方都自动享有解除权。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所以,通常需受不利影响方依程序主张,经司法或仲裁判定,并非双方都能随意解除。

二、情势变更双方行使解除权有法律限制吗

情势变更双方行使解除权有法律限制。依据《民法典》第533条,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法院或仲裁机构应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即解除权需通过司法途径行使,不能擅自解除。且行使解除权应在合理期限内,要遵循诚信原则,避免权利滥用。

三、情势变更行使解除权的法律责任如何认定

情势变更致合同基础动摇或丧失时,一方可行使解除权。《民法典》第533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发生情势变更,受不利影响方可与对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行使解除权后,当事人一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因情势变更属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非因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履行困难。但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遵循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定损失分担比例,确保结果公平合理。

当探讨情势变更状况里双方都可解除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双方是否都有解除权,还需关注解除后的一系列问题。比如,在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后,合同解除的时间如何确定,这会影响到双方权利义务的终止节点。另外,解除合同后,已履行部分的处理也是关键,是否需要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情况都需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如果您对情势变更下合同解除的时间、已履行部分处理等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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