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对于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果其身患严重疾病,都应在正式缔结合同时告知另一半这个事实。
若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则另一方可以选择向国家司法机构提起诉讼申请撤销这段婚姻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此类撤销婚姻的申请,公民有义务在得知或本应有理由知道相关撤销事由之后的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