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状态下与子女无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依然享有得知该子女状况的合法权益,同样拥有进行探视行为的资格。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不会因为父母离异而产生任何改变。
即便是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终止之后,不论子女由父亲或是母亲负责直接抚养,他们都依旧属于父母双亲的子女,因此,对于那些与子女无直接监护权的一方而言,自然具备充分的权力去了解子女的日常生活状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