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一:坚定立场,展现决心。
如果拆迁户轻易同意迁移,等于向拆迁方传递了这样一个重要讯息:您并未全心全力地捍卫自身权益,而这一信息得到确认后,无疑将直接导致提供的拆迁赔偿款大幅度缩水。
策略二:拼死维护权益,但决不懈怠和鲁莽。
面对此等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以减轻损失,寻求全面保护;
若有需要,可及时报警求助亦或是尽早启动相关法律程序以保障个人合法权益。
策略三:接受拆迁方递交的文件,但不要未经思考就草率签名。
拆迁方通常会依据您对评估报告的认同意见敲定裁决或征收补偿决策,进而给出非常微薄的补偿金额。
策略四:倾听为主,言辞谨慎,切勿轻易报价。
拆迁补偿协商实则是拆迁各方之间的利益权衡,在尚未掌握有力谈判筹码之际,务必要慎之又慎,避免轻易出价。
策略五:妥善保存原始证件。
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能够彰显您合法权益的证明、协议等关键性文件原件,务必留存于个人手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