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租房押金事宜,在租房时通常采用“押一付三”的方式,即需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押金。
然而,对于部分地区是否能够提前商议这一事项尚无确切依据。
其次,通常情况下,都是由房客和房东共同协商确定押金的金额,而实际上的押金金额往往不会超过两个月的租金。
再次,为了保证房屋及其家电设备免受非法转让之苦,以及确保水电费能够得到正常扣除,租户通常愿意向房东支付租房押金。
当您收到押金之后,房东会开具相应的收据给您。
此外,我们建议您尽量寻找正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最好是经过中介推荐的房东能够亲自审核相关证件,然后再签署租房合同。
如此一来,您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
最后,除非租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必须在租赁关系解除并且房东在迁走全部物品、准确清点并支付所有应付费用之后的当日,全额无息地把押金归还给租户。《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