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医保来支付骨折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问题,以下是一种解决方案:
在面对符合诊疗项目标准、医疗服务设施范畴规定以及涵盖急诊急救等特定项目和标准范围内的医疗开支时,受保人可以以直接携带本人的医保卡或社保卡以及相关的费用单据等资料为手段,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事务经办机构或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申请理赔。
然而,若不属于可申请核销范畴的情况,通常只能由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全部支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