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犯罪行为符合缓刑适用的规定时,方可进行缓刑判决。
缓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含有两个方面:首先是适用对象必须是被处以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罪犯;
其次需要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任意一种,方能宣告缓刑:即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微、罪犯有明显的悔悟表示、短时间内再次实施犯罪的风险极低以及缓刑执行不会给其生活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此外,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对于其中不满十八岁的青少年、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岁的老年人来说,只要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即可获得缓刑的机会。《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