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机动车辆的违章行为可在发生过后的第三个自然日查看,然而若涉及到监控设备实时记录的违法行为,则需等待至第十五日方可进行查询。
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向公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同时也能够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以及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将相关事项及时通报给机动车所有人或其代理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应当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