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血亲关系,依据现行法律规范,其无法通过法定程序予以解除。
至于亲生子女与父亲之间的亲子关系,这是以源自血缘的情感纽带为基础建立的。
虽然理论上情感可以引导我们选择与某人的家庭伦理关系断裂,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律层面,这种源自古有的血缘联系却无法借助任何手段进行切断。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却允许解除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关系。
例如,若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那么根据相关法规,其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便可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废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