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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非法征地的形式有哪些

地方政府非法征地的形式有哪些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4-09 14:40:05 已帮助26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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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非法征地的形式有哪些
关于地方政府非法征收土地的表现形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未经审批率先使用土地、超越自身权限批准征地行为以及擅自向下属机构授予土地支配权力;
2、采取各种手段和策略来分散审批负担,如以租赁取代直接征用土地使用权、以不合法的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以及违反法规规定地运用土地;
3、在无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土地用途;
团体所有的土地以违法形式进入市场交易;
4、无视法律法规任意扩大占地范围,违规建立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大学城等。
若您遇到了政府的非法征收土行动动,请不要慌张,完全可以依靠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求的方式进行维护权益。
简而言之,政府征用土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流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
首先是申请人提出诉求,法院依法受理;
其次在正式开始审理前需要完成以下任务:向被告发送起诉书副本、向申请人发送收集到的被告回复的答辩状副本、向相关利益方通知开庭时间及审理地点;
再次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按照原告、被告和第三方的先后顺序阐述行政争议点、举证质证、展开辩论并且听取各方意见;
最后根据庭审情况当庭作出裁决,如果不能立刻做出判断则须另定日期宣布最终决定,并将判决结果送达给各相关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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