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中,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首先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并未能如期收取应得之款项;
其次是抵押人已经过世或根据法定程序宣布死亡,且并无其他人士愿意为其清偿所欠贷款;
再次是若抵押人已被宣布进入破产状态或是商业清算期间;
此外,当抵押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处置抵押财产时;
最后,当产生了当事人之间事先约定的抵押权实现条件时。《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