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领取
结婚证书而生育的子女即被视为
非婚生子女,拥有等同于婚生子女的相关权益。
关于此类非婚生子女的
抚养事宜,其权利归属应首先由男女父母予以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若无法达成和解方案,则由当地法院依据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对
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保护的原则做出最终裁决。
具体而言,以下几点需要明确:
1.对于年龄不足两周岁的非婚生子女,首要抚养责任应由其亲生母亲承担;
2.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的非婚生子女,
抚养权归属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通过当地人
民法院审查双方提供的具体
证据及实际情况后作出公正判断;
3.当非婚生子女年满八岁之后,其真实表达的意愿应得到充分尊重并作为抚养权归属判定的重要参考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