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论夫妻双方分居时间长短,都无法实现自动离婚。
而且从法律层面来讲,并不存在自动离婚这种说法。
我们所知道的合法离婚途径主要包括通过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
当夫妻之间已连续两周年未曾联络且情感关系已经破裂时,如能就共同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那么便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手续;
倘若没有成功完成登记离婚程序,那么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也是生效的选择。
在涉及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法院通常会考虑在夫妻感情不合导致分居长达两周年期间,经多次调解无果后,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若法院未批准离婚请求,但当双方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出申诉要求离婚且能够证明仍有离婚意愿的话,法官将依据具体情况予以判决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