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期望补领结婚证书的人士而言,以下材料是必须提前准备好的:首先,申请人须提供其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文件;其次,提交已遗失或损坏的结婚证书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第三项则是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查询档案记录的申请,以此获取核实查验证明;若只是婚姻证书发生部分损毁且仍然能够体现完整面貌的,事实上可以不必出具任何查询档案记录的证明。此外,还需准备两张由夫妻双方共同拍摄的近期二寸免冠合照作为额外资料备用。《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