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婚先育的情况下,关于未出生子女的抚养事宜,应由父亲和母亲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此问题将提交至法院裁定。如下所述是法院可能会采纳的裁判标准:针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会倾向于判给女方共同生活;而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协议,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具体情况(例如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等),基于如何更能保障与维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考虑来作出判断;当子女年龄达到八周岁后,法院将会充分尊重和听取孩子自己的意见,将他们的真实想法纳入决策过程之中。需要注意的是,那些未能直接承担起抚养职责的父母们必须向孩子提供相应的支付抚养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