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纠纷所涉及到的两名儿童抚养权问题,当务之急是先尝试以协商方式进行妥善解决。倘若协商无果,便可转而申请法院介入处理。然而,若当事双方在此问题上因意见不合而产生较大分歧,法院通常会采取谨慎态度,基于缓解家族纷争及维护公正的立场,倾向于裁定其中一方对一名子女享有法定抚养权的可能性较高。需要着重指出的是,法院在做出最终抚养权归属的宣判过程中,始终会坚守关注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如若庭审过程中发现一方向有存在具有毒品依赖、嗜好赌博等不良习惯,或罹患无法治愈的艾滋病、梅毒性疾病等具有传染性的严重疾病,又或是曾实施过家庭暴力行为,或者曾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亦或者是长期不尽抚养责任等,法院就有可能将两名儿童的抚养权全都裁定授予一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