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的家人或朋友被怀疑参与了某个行为时,他们是否正面临可能已经涉嫌构成犯罪的困境呢?在此之前,请允许我向您明确一件事情:
判决生效之前,唯有律师方可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因此,我强烈建议您的家属考虑选择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以便让他/她能够前往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会面,详细讨论其罪名、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并且借此机会了解公安机关的询问,以及公安机关所掌握的各种材料。
同时,请尽可能地安抚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这将有助于缓解目前他们可能正在面临的紧张情绪。
律师会见结束后,他们将会对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并及时向受害者及家属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例如申请取保候审等等。
而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了检察机关或是法院的处理程序,那么辩护律师有权前往这些机构查阅卷宗,调取侦查部门指控的关于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其他共同犯罪的口供,文书,物证等关键性证据。
借助于这种深度研究,我们将能够制定出最合适的辩护策略,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定不移地站在被告的立场上,争取做到无罪,轻罪,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全力以赴地维护被告的最大合法权益。《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