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违约所引发的纷争归类于常规性的民事争议事件,诉讼期限为三年。
仔细推敲,该计算时限应自合同各方当事人明确了解或理应察觉自身权益遭受伤害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向最高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法律救助权利的诉讼期限同样也是三年。
在诉讼期限内,自被侵权者知晓或应该知道自身权益遭受到任何种类的损害,以及被规定承担责任的人那一日起开始倒计。
当然,若自权益受损伊始,超过20年后,人民法院对此案件将不再进行法律援助,但若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依据申请人的需求,适时作出适当延长的裁决。《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