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购销合同时,若这份文件被他人进行了复制,那么通常可能会引发
个人隐私信息的泄露,从而给相关个体带来实质性的
财产损失及身体健康威胁。
然而对于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复制行为并不会对此产生多大的影响。
按照我国于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明确指出,不动产
物权(例如房产所有权等)的设立、变动、转移与消亡,唯有经过法定的登记手续后才具有合法效益;
反之则无效力适用,但法律对此另作特别规定的状况除外。
另外依据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一些依法应收归国有所有权控制的自然资源来说,其所有权的转移甚至无需登记便可生效执行。《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
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