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缔结房屋买卖合同时必须遵循以下五大方面细则:
第一,明确核实并记载房屋的基本概况以及相关权属信息;
其次,明确标明购房款项的支付流程与截止期限;
再者,制定妥善的违约责任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明确所涉及的税费承担问题。
此外,缔结合同时亦需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具体列明各方当事人的名称及其住所详细地址;
(二)对商品房的基本属性进行细致描述;
(三)明确商品房销售采用何种模式;
(四)确认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以及总价金额,同时确定付款形式及时间节点;
(五)明确交楼使用的条件及大致日期;
(六)明确装饰装修以及设备配置的标准承诺。《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
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