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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人能作为担保人吗

共同债务人能作为担保人吗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3-29 17:05:15 已帮助26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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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人能作为担保人吗
在法律界定上,共同债务人并无法享有为他人提供担保之资格。
担保义务与共同借款人之职责在其性质、法律地位以及所负责任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绝然不可由同一方当事人分担。
担保人主要负责确保债务得以按期按照约定履行,而共同借款人则向他方申请借款,自行承担所有相应的债务。
这两类角色在法律地位上存在明显冲突,无法兼容成为一个统一的经济责任承担主体。
因此,在借款协议中,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必须保持独立性,彼此之间绝无关联或交叉。
即便借款合同整体具备法律效力,但在此情况下,只有共同借款人的权利或许仍可得到维护,然而担保人之条款却完全失去意义,彻底失效。《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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