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携款私逃行为如何进行法律定性呢?针对此问题,我们可以了解到刑法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
1.如果行为人携款私逃是以挪用资金为目的,而所涉金额又达到了较大的程度,那么这就涉嫌触犯了职务侵占罪;
2.若携带款项私逃者存在挪用资金的行为;
3.同时又有着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主观意图,并且在被要求归还时坚决拒绝返还,那么这种情况便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具体来讲,倘若行为人携带着通过挪用的公款潜逃,则会按贪污罪予以惩治。
二、关于携款逃离后的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在此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犯下贪污罪的罪犯而言,具体的惩戒措施将依据其情节轻重作出区别对待:
1.个人贪污金额超过十万元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伴随着没收全部财产的附加惩罚;
倘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可能被判处死刑,并同时没收所有财产。
2.贪污金额介于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此类罪犯将面对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相应的财产处罚,若情形极为恶劣,则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及相应的财产罚。
3.个人贪污金额处于五千元至五万元的范围内,此类罪犯将会受到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如行为严重则将面临七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