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医疗事故的民事法律纠纷过程中,制定合理有效的赔偿额度标准相当关键。
其确定机制需要结合多种复杂的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如医疗事故的严重性等级、相关各方的过失行为所占据的责任比例,以及病患本身所携带的相应疾病状况等多重因素。
在最终核定的赔偿金额上,它既可以经过医患双方面对面的磋商协议完成,亦能透过调解手段与诉讼程序予以明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