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诈骗行为通常涉及到严重的财务问题,通常被归类为经济诈骗,主要采取的手法包括虚构身份以及与受害者建立虚假的恋爱关系,其最终的目的在于获取受害者的信任,并以此为借口诈取受害者的财产。
这类犯罪行为通常违背受害者的真实意愿,因此并不属于普通赠予的范畴。
如果犯罪金额已经达到法定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那么此类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诈骗罪;
另外,我们需要明确,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获取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财产。
此罪名侵犯的主要法益是他人合法的财富所有权,然而它只针对国家、团体或者个人的财产,对于非违法财产等其他非法利益则不予侵犯,同时,这个罪名的犯罪对象必须排除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的正式借款。
从客观层面来看,诈骗罪包括行为人运用欺骗的手段来骗取他人数量较大的金钱或财产的行为,其次,受到欺骗的一方必须因为这种欺骗产生误解或对事实真相产生误判,第三,该行为成立诈骗罪需要被骗的一方在错误认知下做出财产处分决定,最后,当被骗人依此进行财产处理,然后犯罪分子再获得这些财产时,被骗人的财产就会受到损失。
诈骗罪的主角应该是普遍的个人,只要他们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身体和年龄条件,就能够成为此罪的主体。
在主观层面,诈骗罪的心理状态应该是直接故意,且有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