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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购房合同不想买了违约金怎么算

签了购房合同不想买了违约金怎么算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3-26 11:15:02 已帮助25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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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购房合同不想买了违约金怎么算
1.精确查询份合同中是不是明确记载了罚金限额和其计算方式,依照这份合同中的描述进行具体主张权益。
商品房销售贸易合同这个领域里,我们常常会看到对每一方的违约举动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内容。
所以当一方在合同中发生违约定时,另一方可以通过查看最初签署的合同中的对应章节,根据合同里的承诺,向违约方提出相对应的法律惩罚。
通常情况下,合同中的约定是按照每天来计算罚金的,从违约方开始违反合约的那一天起,就计算罚金直至其实际执行合同义务为止。
2.深入思考并评估合同中标注的罚金标准是否合理,如果认为存在不合理性,可以提出增加或减少罚金的要求。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说明,如一方认为他们所约定的罚金过高而需要请求减低,那么这笔罚金的数量应该超越给他们带来的损失的30%作为参考标准;
同样地,如果一方认为他们所约定的罚金过低而需要请求提高,那么这笔罚金的确定就得视违约给他们带来的真实损失来决定。
所以要想准确判断约定的罚金标准是否合理,就必须先估计损失的金额,然后再依据损失的数字来决定是否需要要求提高或降低罚金。
3.假如合同中未能详细标注违约标准,那么我们可以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标准进行主张权益。
在谈论到商品房销售贸易合同未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时,我们可以引用商品房销售贸易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三条中的有关规定。
如果客户延迟支付价款的话,卖方可以将尚未支付的购房款项总额当作基础,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损失金额;
如果卖方逾期交房的,可以按照在这段时间内同地段相似房屋的租赁价格来确认导致的损失。
根据商品房销售贸易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开发商延期发放房产证的,买方可以用已经支付的买房资金总额作为基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样采用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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