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监外执行具体的执行程序怎么走

监外执行具体的执行程序怎么走

监外执行具体的执行程序怎么走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3-25 14:20:04 已帮助232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监外执行具体的执行程序怎么走
如下是关于监外执行的详细实施程序:
1.当罪犯因病情严重需要保外就医时,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有效证明文件,按照特定程序进行审批。
2.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采取监外执行措施并不适当,他们应在收到相关通知书的次日起的1个月期限内向批准实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提交书面观点。
针对这一书面观点,批准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立即加强对监狱监管改造工作的力度。
3.在罪犯即将离开监狱之际,监狱必须仔细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同时将批准的监外执行决定一并呈递至执行事务所在区的县级公安机关。
4.若罪犯在狱中有良好的悔过或立功行为,并且满足减刑假释的条件,原关押监狱需依据法律规定向上诉法院提议减少服刑期或假释解释。
5.在监外执行的情况消除之后,对于尚未服完刑期的罪犯,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重新收监;
当刑期到达之后,则由原关押监狱完成释放手续。
6.对于家住远离本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罪犯,可以将罪犯以及其档案资料转移至其居住地的监狱管理机构,由该机构指定最近的监狱负责管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四条,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
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上网公开。
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五条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发放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及时为罪犯办理出监、出所相关手续。
在罪犯离开监狱、看守所之前,监狱、看守所应当核实其居住地,书面通知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并对其进行出监、出所教育,书面告知其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律和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罪犯应当在告知书上签名。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