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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诽谤罪与侵害名誉权的界限有什么

作为侵犯人格及诽谤既让受害者的身心受损,也给他们的社会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与此类似,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存在某些相似点,其中包括:
首先,它们所侵害的对象皆为公民的人格和名誉;
其次,在实施方式上,二者基本一致,尽管构成诽谤罪的行为通常具有更大的破坏性,然而其本质却也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之一;
最后,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会给受害者在精神和心理层面带来创伤,从而导致他们在公众中的评价降低。
然而,尽管有许多相似处,诽谤罪与侵犯名誉权仍然有着显著的不同点。
比如,在主体方面,前者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不仅限于个人,也可能是法人或团体;
而后者的犯罪主体受害人则仅限于个体。
在主观错误上,前者可以包含故意或过失两种因素;
反之,诽谤罪的主观态度必须是蓄意的,过失行为并不足以构成这种罪行。
至于行为形式,构成诽谤罪的行为相较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来说更加严重,以致无法简单视为普通的侵权行为
此外,二者的危害后果也存在区别,诽谤罪的危害结果相对较大,已经对整个社会产生了严重影响。
与此相比,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尽管也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但显然尚未达到诽谤罪那样严重的地步。《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最新修订: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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