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侵犯著作权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类型: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接下来,对于特定的侵权行为,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承担如下几种民事责任:
1)未得到著作人授权便擅自发表其作品的行为;
2)未经合作作者允许将与他人共同完成的作品当成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进行发表的行为;
3)未参与创作过程却为了谋求个人名望,擅自在他人作品中留下姓名的行为;
4)对他人作品进行恶意扭曲或篡改的行为;
5)未经任何合法手续便盗用他人作品的行为;
6)未征得著作权人同意,私自通过展出、拍摄音像作品的形式使用该作品,或采用改编、翻译及注释等方式利用该作品但除此之外本法规有特别规定外;
7)使用他人作品时应该支付报酬但未能履行义务的行为;
8)其他任何侵犯著作权及其相关权益的行为。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侵权行为若同时损害了公共利益,则相关部门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给予必要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清除和销毁侵权复制品,以及销毁制作侵权复制品所需的所有材料、工具和设备等等。
如果非法经营数额达到或超过五万元,即可并处一至五倍于违法经营数额的罚款;
如果没有违法经营数额或者难以准确计算,或者违法经营数额低于五万元,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倘若认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由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