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
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等形式。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
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
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
财产损失的。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文字解答如不能解答您的具体问题,可以在线留言,以获取一对一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