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权什么的买卖合同有效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意味着,即便卖方无权处分标的物,只要合同不存在其他无效情形,如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合同依然有效。买方不能仅以卖方无权处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但如果因卖方无权处分导致标的物所有权无法转移给买方,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等,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相应赔偿。
二、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效力认定有何规则
根据《民法典》,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一般有效。若无其他效力瑕疵,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无所有权或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是为保护交易安全与善意相对人利益。即便出卖人无处分权,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就有效。不过,合同有效不意味着买受人一定能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若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原所有权人无法追回,无权处分人要对原所有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若第三人未取得所有权,买受人可追究无权处分人的违约责任。
三、无权处分买卖合同中善意取得有啥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权处分买卖合同中适用善意取得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即不知道且不应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二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价格应根据市场价格等综合判断;三是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符合上述条件,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若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参照适用有关规定。
当探讨无权什么的买卖合同有效时,我们已经明晰了相关要点。在此基础上,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无权处分人签订买卖合同后,若合同有效,买受人能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这涉及善意取得制度。另外,无权处分人因合同获得利益后,原所有权人该如何主张权利来维护自身损失。这些都是在无权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可能衍生出的重要问题。如果您对无权买卖合同有效相关的后续权益处理、法律规定细节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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