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已完成且质量合格部分,发包人需按约定支付价款,这保障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质量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的,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发包人支付价款;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价款,体现了对工程质量的严格要求。
(3)合同解除后,双方要对已完成工程进行清算,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数量等,再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标准结算;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标准。
(4)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要赔偿对方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以弥补受损方的经济损失。
提醒: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结算复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