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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有哪些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有哪些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2024-02-25 01:33:32 已帮助9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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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有哪些
【问题解析】
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如下: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2、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3、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4、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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