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依法在国内或境外设立分公司。
在设立分公司的过程中,需要向当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批,最终获得营业执照方可开展相应业务活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其在日常运营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将会由总公司承担。
另外,公司法也明确了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权利。
子公司作为能够享有完整法人资格的实体,将依法独立承担其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