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不幸遭收购,则劳动合约得以存续,员工可选择在新雇主麾下发挥其职业才能;
倘若受收购之影响致劳动合约无法继续执行,经雇佣方与员工协商后,若双方并未达成关于变更劳动合同条款的共识,则雇佣方可采取非过失性解聘手段,并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这笔赔偿金会按照员工在原单位服务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计算和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