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约方解除合同需严格依照规定情形与程序进行。当非金钱债务出现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等情况,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违约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程序如下:
-违约方应先与守约方就解除合同事宜进行协商,若双方达成一致,可签订解除协议。
-若协商不成,违约方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合同。
-法院或仲裁机构会对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进行审查,若支持解除,会同时确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守约方损失等。
3.需强调的是,违约方不能单方通知解除合同,必须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来确认解除。建议违约方在面对合同困境时,及时与守约方沟通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尽早启动司法程序,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同时,守约方在发现违约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法律程序中争取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