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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连续缴纳3年的公积金,但账户金额只有8000,能够符合贷款条

  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我行招行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提供的用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委托贷款的一种。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只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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