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要在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如果是有限公司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