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权利内容,主要为居住的权利,可以因居住之目的而使用房屋,并可排除房屋所有人或第三人对其使用权的干预。
2、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的内容,只能作为居住之用,如果带有其他目的,特别是商业目的,非居住权。
居住权的客体可适于已经存在且适合居住的建筑物比如房屋。
居住权的范围,不仅满足个人需求,也包括与其同住的家庭成员、负有照顾义务的人或是允许共用之人。
此外,宠物也包括在居住权的利用范围之内。
另外,居住权不可让与他人而形成他人的单独使用。
3、专属性居住权物权化之目的在保障居住人的晚年生活,故不得让与或继承。
4、无偿性古代罗马法中的居住权是解决没有继承权的女性或者奴隶老无所养的问题。
现在主要解决父母、无房的离婚女性和受雇人比如说保姆的权利的问题。
因此。
居住权制度以恩惠为目的,居住权设定是无偿的。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通过设立取得的,如果同居人死亡后,房屋所有人对其配偶设立了居住权的,死者配偶享有居住权,有权占有、使用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