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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与的房产协议有效吗

有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当事人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婚前房产赠与纠纷案件中,往往也会出现协议经过公证的现象。

但并非公证后的婚前房产赠与协议都生效。

因为,婚前房产的赠与通常是附有某些条件的。

比如,为了双方能结婚一起生活,等等。

如果出现男女一方在婚前赠与了房产给另一方,并办理了公证,而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双方未能登记结婚,那么,只要有证据能证明该公证的协议附有登记结婚等条件,则婚前的房产赠与协议可以认定为没有生效而无法实际履行;

一方不得起诉要求对方交付赠与合同标的物并办理该房的产权过户手续。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划分,一般来说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婚后则为对二人的赠与,具体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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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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