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满后当事人可续订合同,但续订期限同样不得超过二十年。签订合同时需注意控制租赁期限,避免因超出法定最长年限导致部分约定无效。
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明确约定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若需要长期租赁,可在合同中注明租赁期满后续订的条款,且续订的租赁期限仍需符合不超过二十年的要求,防止因期限超限造成部分条款无效。
2.若已签订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合同,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调整期限至法定范围内,或补充约定租赁期满后的续订方案,确保合同整体效力不受影响。
3.租赁期限届满前,主动与对方沟通续订事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续订后的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保障双方租赁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