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取
房产证书的房屋一般不可以转让。在办理
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时
当事人必须提供
身份证、
产权证等证件材料,没有产权证的房产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无法进行登记过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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