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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取房产证书的房屋可以转让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未领取房产证书的房屋一般不可以转让。在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产权证等证件材料,没有产权证的房产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无法进行登记过户。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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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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