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婚前买房有贷款,没还完之前是不是不能加女方的名字

婚前买房有贷款,没还完之前是不是不能加女方的名字

一,法律分析:
婚前买房,有贷款的,一般是不能加另一方的名字的,但是另一方的公积金可以加入还贷,具体要咨询房管部门和银行。
二,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最新修订:2024-03-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