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分析:
婚前买房,有贷款的,一般是不能加另一方的名字的,但是另一方的
公积金可以加入
还贷,具体要咨询房管部门和银行。
二,法律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
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
赠与合同;
(三)
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
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
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