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子女待遇包括:
1、如烈士子女是未成年,可领取烈士褒扬金、定期抚恤金以及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
2、在烈士子女本人自愿的情况下,且符合征兵条件要求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
3、烈士子女如果符合公务员考试及录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4、烈士子女在接受学前和义务教育时,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待,如是在公立幼儿园接受教育的,则可享受免交保教费;在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研究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在报考高等学校本、大专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以降低分数的要求投档;在公办学校上学的,可免交学费、杂费等,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