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骗传销的钱是不能要回来的。
2、传销参与者大概分三类:
第一类是组织策划传销的,也就是传销盘的头目和骨干。
第二类是介绍、诱骗、胁迫他们参加传销的,也就是发展过下线的人。
第三类是参加传销的,就是最后一棒。
三类人都构成了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的规定:第一类和第二类都要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第三类的钱都交了上去,已变成上线的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所以都要上缴国库,没有钱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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