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件收费。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耗费时间等因素确定固定收费金额,适用于争议金额不大的案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以案件涉及金额为基数,按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争议金额越大,比例可能越低。
(三)风险代理收费。前期律师仅收取少量办案费,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按约定比例收取较高费用,但婚姻、继承等案件及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等情形不适用。
(四)具体收费还受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经验声誉、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影响,可与律师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一)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