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业主需按合同约定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物业公司需按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双方均应遵守合同条款。
(2)业主无合理理由逾期不交纳物业费,属于违约行为。物业公司可通过书面形式催告业主交纳,经书面催交后,业主仍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在催告合理期限内未交纳的,物业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人民法院会支持物业公司的合理诉求。
(3)若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可主张相应减少物业费。业主需收集物业公司未履行服务义务的证据,如服务不到位的记录、现场情况材料等,以支持自身主张。
(4)业主收到起诉通知后,应积极应对,不能忽视。若认为物业公司未尽责,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在诉讼中进行抗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业主应按时交纳物业费,若对物业服务不满需通过合法途径沟通或收集证据维权,收到起诉后需积极应诉并提供证据,避免因缺席判决承担不利后果。